如何对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经营场所不相符的企业实施有效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www.saic.gov.cn 2012年05月16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一、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经营场所不相符的主要表现
一些企业在市区写字楼设有办公室,负责销售和对外联系业务,而将厂房设立在郊区或场地成本较低的地点,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只办理了一个工商营业执照,未申请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
还有一些企业因搬迁,经营场所发生了改变,而企业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即在新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造成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经营场所不一致。
二、造成企业经营场所和登记场所不相符的主要原因
1.主观因素: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企业负责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简单认为无照经营是违法行为,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在任何场所经营都是合法的;有的企业负责人虽然知道经营场所发生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却以各种借口不及时办理,能拖就拖。
2.客观因素:前置许可门槛相对较高。
从事食品加工、木材加工、机械加工等行业的企业,经营场所变更或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向多个部门申请办理前置许可手续,导致企业负责人心存侥幸,未办理变更登记即从事经营活动,游离于执法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外。
三、对经营场所与登记场所不相符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的建议
1.依托各种宣传形式,打造企业入迁的防控体系。
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横幅,组织街道、村委会和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人员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引导业主或工业园主与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时仔细查看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并主动向辖区工商机关申请备案。同时,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让群众全面了解企业实际经营场所和登记经营场所不相符的危害,在全社会营造抵制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的良好氛围。
2.依托网格化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要进一步细化分级监管责任制,实施定人员、定区域、定企业、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管理模式,确保监管到位;要提高巡查的效率和质量,对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在巡查中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要及时对企业经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确保企业信息收集的全面性,便于下一步开展调查。
3.依托企业年检,建立企业经营场所监控体系。
工商机关对企业进行年检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场地证明材料,核实企业场地证明材料的有效性,以实现动态监控。要将年检管理和网格化监管有效结合,对场地证明材料失效的企业启动现场核查程序,逐步形成真实有效的网上动态监控体系。
4.依托信息化技术,建立企业信息网上处理平台。
可建立一套覆盖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企业经营场所信息处理系统,工商机关派专人负责,将企业经营场所和登记场所不相符的案源录入该系统,对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的经营地址、登记地址不符的企业设立警示记录,第一时间分流、处理。工商机关对违法经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企业进行前置许可审查,既要严格市场准入,也要提高服务企业的效率。
5.依托行政执法,落实企业经营场所动态监管。
在形成企业经营场所动态监管网络的基础上,工商机关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和经营活动的安全性,逐步达到处罚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于经营场所和登记场所不相符的企业,执法人员应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提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照片等资料。同时,要运用动态监控平台设置动态提醒功能,及时对责令期满的企业进行复查。□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崂山分局 李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