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生产定作方与承揽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贴牌生产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贴牌生产企业要按照的定作方所要求的时间、技术指标、质量等完成工作;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动力亲自完成工作,如果需要第三方完成,需特别约定;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负责检验、保管、使用;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的来源、组成等负有保密义务;在加工生产过程中接受定作方的检查、监督等;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符合质量和数量的产品。
2、定作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向生产企业提供原材料、图纸、样稿等技术资料;按约定时间和地点验收并接受工作成果;配合贴牌生产企业完成对产品的检查和验收;按照约定向贴牌生产企业交付报酬和费用;提供自身拥有商标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