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
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需材料:
1、 发明创造的名称及所属技术领域;
2、 对相关的现有技术进行客观评述,并指出其不足之处;
3、 阐述本发明创造的目的;
4、 清楚、完整地叙述本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并明确指出本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不同的技术特征;
写出结构组成及各组成之间的联接关系,并提供结构示意图纸一份;
5、 本申请的优点和达到的技术效果;
6、 列举适量的实施例解释实施发明创造的具体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