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实践中,作品著作权登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著作权归属,避免发生纠纷。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归属情况比较复杂。不同情况下创作的作品,如个人作品、合作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著作权归属也不一样。著作权人不限于作者本人,其他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样可以取得著作权。尤其是著作权法规定在很多情况下允许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明确著作权归属,日后可能引发纠纷。
第二, 在著作权的侵权纠纷中,作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虽然著作权人可以在被侵权时提供证明自己创作或其他关系的证据,如手稿和有关协议等,以证明自己就是著作权的权利人,但对于某些作品,如未发表作品或不为人们熟知的作品,著作权人证明自己的权利时多有不便,提供证据也很困难。如果著作权人进行了登记,这些登记就能够证明著作权人拥有著作权,在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和行政部门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处罚时可以作为拥有著作权的证据。
第三, 在作品的使用过程中,作为拥有著作权的证明。多数著作权人往往授权他人使用作品来获得收益。由登记机关开具的著作权登记证明能够有效地帮助著作权人向权利受让人证明自己就是著作权的真正拥有者,从而使受让人消除顾虑,促成作品的顺利使用。著作权登记的这一作用在网络传播作品时客观、便捷和有效地证明权利上显得尤为重要。在网络传播作品时,现在开始流行“时间戳”,可以作为作品问世时间的证明和拥有著作权的证明。
摘自:中国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