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地”茶叶商标惹纷争
本报讯 清代人物李光地,曾因官至宰相并深得康熙皇帝赏识,而被同时代学者尊称为“安溪先生”或“安溪李相国”。当今,作为福建泉州人耳熟能详的历史名人“李光地”,其名字及肖像被福建省安溪皇家茶叶有限公司(下称皇家茶业公司)注册成商标并使用在相关茶叶外包装上,但此举却遭到李光地后人的极力反对(本报2013年1月18日第5版曾作过相关报道)。
李光地后人李炳添向记者表示,皇家茶业公司注册使用李光地的名字及肖像的行为,是借用其祖先的名声来盈利,侵犯了其先人的名誉权。为此,李光地后人曾多次去李光地名茶全国连锁总店里进行抗议。
对此,皇家茶业公司并不认同。“将‘李光地’注册成商标,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推广李光地文化”,该公司负责人王先生称,早在2006年3月,该公司就已在茶商品上获准注册“李光地”图文组合商标,历经多年使用、推广,李光地名茶已是全国连锁品牌,并且李光地商标也已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李光地是安溪当地历史名人,当地又恰产“铁观音”,遂打出“安溪先生李光地、闽茶早期推广者,推广铁观音文化、弘扬李光地精神”宣传语,此举既是为将“李光地”品牌做大做强,也是为了更好地弘扬李光地精神,让“李光地”真正成为安溪的一张名牌。对于该纠纷,王先生表示,李光地后人的行为对该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
记者了解到,该企业除在第30类茶商品上申请注册有“李光地”商标外,该公司也同在第41类、第40类、第29类、第20类、第11类、第7类等多类别数百种商品、服务上注册有“李光地”商标。
据了解,有关商家将名人注册为商标使用,“李光地”茶并非首例,在当今市场上有“张飞”牛肉、“诗仙太白”白酒、“华佗”大药房等。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李光地作为一代名相、历史名人,应属于公共领域中的文化遗产,而公共领域中的文化遗产在多个国家是不允许被人私自占有的,但在我国商标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历史名人禁止被申请注册成商标。而在该企业使用的“李光地”商标确权已超过5年,并且商家将“李光地”注册为茶叶商标并未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下,企业使用的“李光地”商标并不违法。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庆先生日前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称,在“李光地”商标已确权的情况下,李光地后人及李光地名茶全国连锁品牌负责人应协商解决,双方需要共同将李光地文化发扬广大。(中国知识产权报 谢环东)